解析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3.双方可以书面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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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律师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北京执业14年
擅长:
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律师简介
邓伟娜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曾在大学任教多年,2010年从事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确权、保护和维护等法律服务。拥有10余年的专利、商标、版权民商事诉讼实践经验。同时在通过行政程序对专利、商标等确权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地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执法机构的行政程序,曾为四川米老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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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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