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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有份吗

2024.04.18 婚姻家庭 2405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没有份。父母只要在赠与儿子房产之后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儿子的,那么该房产为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也归儿子所有,儿媳妇无权要求对其进行分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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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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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儿子已经结婚。婚后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儿媳有份吗
    能证明是父母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儿子自己名下?
  • 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婚房,写儿子 儿媳名字,离婚后 儿媳有份吗
    您好,夫妻离婚房产分割可从以下情况分析: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注意:非“房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种情况与第3种情况的分割相同。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一般认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若是能证明自己有出资,法院会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贴。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答,如需帮助建议一对一咨询,以便及时解决您的问题。
  • 父母过户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有特殊书面声明 赠与给个人 就没有儿媳的
  • 房产证是父母的己故,房产证名字是父母的,儿子婚后继承,儿子和儿媳离婚这房子儿媳有份吗房子儿媳有份吗?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继承或者受赠的是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只归一方,请问男方父母是否有留下遗嘱呢?方便的话可以微信或者电话联系免费咨询。
  • 我我继承父亲遗产、现身体不好、办理赠房产给儿子?儿媳有份?
    您好,一般来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 但是,遗嘱中明确规定财产只归一方的除外。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并咨询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后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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