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您好,一、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二、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四、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是父母首付,夫妻共同还款的话房产大概率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父母的首付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或者是借款,具体还要看当时的意思表示来决定。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和需要法律帮助,建议你可以直接来电联系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后。给出详细的解决建议,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你好,一谨慎处理,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将相关信息发给我看看 可详细沟通下?建议委托律师帮你可选择下方专问咨询
你好,正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我们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专业处理此类离婚财产纠纷案件,有需要您可以来详细咨询。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双方的名字,可以主张分割。当然也要适当考虑出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