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应当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是均等分配,必要时亦可不均等,双方对此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父母出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或者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父母还贷,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等内容。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别情形考虑: 一、如果父母在出资首付款时,对该出资款购买的房屋的归属或者出资性质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如果父母在出资首付款时,各方对出资款的性质、购买房屋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其购买的房。
这要看男方父母有无明确表示该首付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予。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说明该首付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予,首付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说明,该首付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离婚时首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平均分配。
一般来说是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不管是谁出资,但如果投资性质的就另当别论,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房父母出首付的行为是属于赠与的,但这种是属于金钱上的赠与而不是房产上的赠与,虽然没有签订合同在法律上也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当然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并不能必然定性为赠与性质。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出资款项应该认定为临时性资金出借。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房产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该这样分配: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男方父母首付的部分,实践中要区分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则视为共同债务,双方要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