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工程队忙活大半年,好不容易等到结算,剩下的41万余元工程款却被建筑
公司一拖再拖,对方还抛出“整体工程没验收不给钱、你不是唯一签约人没资格告”的说法拦在前头,不少务工者遇上这种情况,连起诉的第一步都难以迈过。常年在
武汉、
黄冈两地承接工程的务工者碰到这类纠纷,大多会第一时间向龚兵律师求助。
龚兵律师是
湖北崇美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法学本科出身的他在行业内深耕十余载,始终扎根一线处理各类民生类纠纷,积累了扎实的实务经验。他不会拘泥于固定的诉讼流程,总能针对个案灵活调整方案,综合运用诉讼、
仲裁、调解、谈判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解决路径,从业至今代理的多起
刑事辩护、婚姻纠纷、债务纠纷案件,最终处理结果都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靠着实打实的办案效果攒下了大量老客户的口碑推荐。他对武汉、黄冈两地各类民商刑案件的裁判规则十分熟悉,处理本地当事人的纠纷时精准度高、推进速度快。
不管是面临刑事
羁押需要委托专业人士开展辩护,还是婚姻破裂后要处理
财产分割、
抚养权争夺问题,或是有多年外债迟迟无法追回,龚兵律师都能快速找准案件核心矛盾,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有一名做木工劳务的当事人找到龚兵律师,手头的案情相当棘手:他和一名第三人共同和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接黄冈某项目的木工作业,施工全部完工后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对方尚欠工程款1114000元。之后建筑公司仅支付了700000元,剩下的414000元工程款一直拖欠不付。第三人明确表示所有工程款的相关权利都由这名当事人一人主张,可他自己去起诉时,被告直接拿出合同提出抗辩,称案涉工程还没完成竣工验收,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还没达到,而且工程款应当由原告和第三人共同主张,当事人光是立案就卡了很长时间。
接案之后龚兵律师第一时间整理固定全套证据,逐一收集齐全劳务分包合同、正式结算单、双方微信沟通记录、开票凭证等材料。针对被告提出的两项抗辩理由,他制定了清晰的两步应对思路:第一,主动申请第三人参与本案诉讼,由第三人当庭明确将全部工程款债权交由原告行使,直接扫清了原告单独起诉的主体资格障碍;第二,重点论证付款条件不能无限期依附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流程。龚兵律师当庭提出,原告仅负责木工劳务部分,根本没有能力主导整体项目的竣工验收,如果把付款义务完全和整体竣工验收绑定,劳务施工方的债权将会长期无法实现,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同时他还提交了微信开票沟通记录,佐证被告早就认可欠付工程款的事实,请求
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并支持相应的逾期利息。
最终案件的处理结果完全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法院认可原告有权单独主张全部工程款,考虑到原告负责的劳务部分早已全部完工,如果完全按照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作为付款节点明显有失公平,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14000元;对于利息部分,法院酌定从本案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拿到胜诉判决当天,当事人特意从黄冈赶到武汉的律所,当面向龚兵律师表达谢意。
龚兵律师深耕武汉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十余年,所在的湖北崇美律师事务所位于武昌楚河汉街总部国际,有刑事辩护、婚姻纠纷、债务纠纷等相关法律需求的当事人,都可以前往咨询,由龚兵律师定制专属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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