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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涉外婚姻登记程序

2022.08.17 婚姻家庭 41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湖北涉外婚姻登记程序:双方要准备好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材料,共同到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婚姻登记处审查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的,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报告编号:NO.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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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019.06.25 1486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9.01.08 1604人看过
  •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以下资料: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9.01.04 1710人看过
  • 应该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9.01.09 299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怎么办理

    外国公民需要提交: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就是我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或者出示有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9.01.07 1744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涉外结婚需要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顾斌律师 2018.12.03 1509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

    涉外婚姻登记需交的材料:内地居民:(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019.08.21 292人看过
  • 武汉涉外婚姻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一)申请。(二)审查。(三)登记。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9.03.25 482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婚姻登记结婚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9.01.03 303人看过

刘云海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刘云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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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婚姻离婚,人在土耳其,怎么走程序?
    你好,如果你们是诉讼离婚的话,由于你不在国内,只能委托律师作为你的代理人出庭应诉了。诉讼离婚一般有以下步骤: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我们有很多协助办理涉外离婚案件的经验,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们。
  • 涉外婚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主要是看哪个国家一般的情况下,主要是提供对方身份信息的证明比如说啊护照呀证明之类的。
  • 涉外婚姻,离婚,她在土耳其,该怎么走程序?
    涉外婚姻的诉讼离婚程序: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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