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交通违章处理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什么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交通违章处理需要准备的资料是什么

2021.10.17 交通事故 112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53864

    精选解答
  • 62524406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万明诉唐山市路北区司法局行政决定纠纷案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5)北行初字第10号原告万明,女,1939年2月3日生,汉族,天津市武清县人,唐山市人民服装厂退休工人,现住唐山市路南区新华楼205楼1门301室。委托代理人田顺安,男,1958年11月18日生,汉族,河北省滦南县人,个体工商户,现住同原告,系原告之子。被告唐山市路北区司法局。法定代表人黎延民,局长。委托代理人孟庆...
  • 万明诉唐山市路北区司法局行政决定纠纷案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5)北行初字第10号原告万明,女,1939年2月3日生,汉族,天津市武清县人,唐山市人民服装厂退休工人,现住唐山市路南区新华楼205楼1门301室。委托代理人田顺安,男,1958年11月18日生,
  • 唐山市车辆违章扣分标准
    对于唐山市车辆违章扣分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唐山市车辆违章扣分标准
    对于唐山市车辆违章扣分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唐山市车辆违章罚款标准
    对于唐山市车辆违章罚款标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