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当事人,你好哦,刚刚您向我询问的内容是属于特殊期间的劳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特殊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您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不用担心,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假。如果我以上的回答还是不能解决您的困惑的话,您可以继续向我追问哦,我会很负责任的为您解答,以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企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导致暂时性停工停产的,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最长三十日),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您好 情况再具描述 一下 根据您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意见!谢谢.
你好,一、劳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你好,针对您的提问,简单回答如下: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的工资标准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企业按照合同的规定正常支付标准工资。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1条、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您直接与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