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玉淑律师: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护航者
申玉淑律师,
北京德和衡(
长沙)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基金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中心主任。她身兼数职,是致公党党员及妇女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工商大学兼职教授等。拥有
湘潭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位及湖南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4301200811477196,执业于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湖南长沙。
申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领域达18年之久,办理
离婚案件及咨询近千例调解率高达95%。她擅长从法律、情感、心理多重角度,与各方有效沟通,促成和解、调解,修复家庭关系,为当事人提供全面支持。
案件整体概况
本案原告欧阳某某与被告尹某某系高中同学,2009年恋爱,2011年
结婚,2014年育有一女。因婚前了解不足、婚后两地
分居,夫妻矛盾频发,感情破裂,原告提出离婚,诉求包括判令离婚、己方
抚养女儿、被告支付
抚养费、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及被告承担
诉讼费。
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核心争议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女儿
抚养权和抚养费支付标准。办理阻碍在于双方对
财产分割期望差距大,且在女儿抚养问题上各有想法,如何平衡双方利益,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是关键。
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接受委托后,围绕原告核心诉求制定策略。深入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状况,收集相关证据。在
法院调解阶段,积极与对方及法院沟通。先明确女儿抚养意愿及双方经济状况,提出合理抚养方案。对于财产分割,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争取对原告有利的分配。多次协商,逐步缩小双方差距,最终促成调解协议。
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调解协议明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2000元生活费,
教育、医疗等费用凭票据各担一半,
探视权自行协商;涉案房屋归被告,被告分两笔支付原告25万元房屋补偿款,否则房屋归原告,原告支付被告25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及个人物品归各自;受理费减半后双方各承担一半,被告按期支付其承担部分。协议签字即生效,法院予以确认。
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在婚姻纠纷中,婚前应充分了解对方,婚后尽量避免长期两地分居,减少矛盾。处理财产分割时,要明确财产性质和归属,保留相关证据。涉及
子女抚养,需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双方经济及生活环境等因素,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本案中,申玉淑律师凭借专业能力,精准把握焦点,为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保障合法权益,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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