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发工资和奖金。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发生工伤需要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所以单位要发工资和奖金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计算方法:1、应交所得税=应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