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乐律师,2015年毕业于
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顺利获得了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律师执业证,自此开启法律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战线上坚守了8年。
这8年里,他先后主办过
汉台余某某、南郑叶某某、西乡朱某某、城固陈某某等各类涉黑涉恶重大刑事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还常年受聘为各大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周乐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民事办案经验,熟知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尤其擅长撰写各类诉讼法律文书。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多次获得全市“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案件承办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周乐律师始终秉持“以诚信立身,以专业维权”的职业信条,坚守“三个维护”,全心全意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合法权益,致力于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公平与正义。他扎根
汉中本地,接地气办实事,真正懂民生懂实务,是当事人心中值得托付的好律师。
在办案中,有这样一个
离婚调解案件。2022年,张三与李四经人介绍相识,次年4月
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共同购买了
城固县某房屋一套,并向
银行贷款44万元。然而,两人因感情不和,张三委托周乐律师向城固县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周乐律师全面梳理了
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情况。他发现房屋虽为共同资产,但剩余
贷款压力较大,且房屋市场价值有限。如果坚持分割,可能会陷入评估、拍卖等漫长程序,双方都需承担额外成本。
经法院主持调解,周乐律师为张三制定了“以退为进”的策略。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张三与李四解除婚姻关系;张三放弃分割该套房屋,房屋全部归李四所有;剩余44万元贷款本息由李四一人偿还(该约定仅对内有效,不得对抗银行)。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张三承担。
表面上看,张三“
净身出户”放弃了房产,但实际上规避了沉重的共同债务风险。若房屋资不抵债或贬值,留在名下的贷款将成为长期负担。周乐律师精准把握了案件核心,帮助张三快速摆脱婚姻枷锁,同时将未来不可预见的还贷压力完全转移给男方。他还特意在协议中注明“该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并提醒张三后续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及时变更贷款合同,从根本上阻断风险。
还有一个彩礼返还案件。2022年9月,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次年年底,双方按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张三为缔
结婚姻,向李四及其父母支付了彩礼128000元、见面礼等红包30938元,并购买了价值18775元的“三金”,合计177713元。
然而,从2024年4月起,双方因性格不合频繁争吵,最终解除婚约。张三要求返还彩礼及首饰,对方仅分三次退还了50000元,剩余127713元迟迟未给。无奈之下,张三委托周乐律师将李四及其父母诉至
渭南市
临渭区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中,周乐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精准锁定责任主体,不仅将婚约女方列为被告,更将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一并起诉,增加了执行保障。他还协助当事人完整梳理了177713元的资金流向,使被告在事实面前无从抵赖,为调解打下坚实基础。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四及其父母再向原告张三退还彩礼50000元。其中20000元于2026年3月4日前已履行,剩余30000元于2026年5月1日前付清;双方其他纠纷互不再究;案件受理费1427元由三被告承担。
周乐律师没有一味强攻,而是结合双方曾有过感情基础、被告已部分退款等情节,推动法院介入调解。他提示当事人,婚约财产纠纷中未办理
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全额追回难度较大。及时接受调解方案,相当于用“小让步”换“快回款”,避免了后期被告转移财产、判决空转的风险。
周乐律师是
陕西众致(汉中)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民事一部委员会主任。他拥有16107201810028185的执业证号,服务地区为陕西-汉中,联系地址在陕西省汉中市
汉台区西一环路西建大厦四楼。他擅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同时还是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汉中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省律师协会会员。在未来的日子里,周乐律师将继续扎根汉中,用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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