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问题不大,我们律师团队是可以处理的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强制性义务,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的长远利益。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办理社会保险也不仅是其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同样也是一种法定义务。因此,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积极主动地参加社会保险,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而放弃了社保的长期保障。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不可推卸之法律责任,并不能因用人单位支付了所谓“社保补贴”而免除。社保统筹费用涉及国家、企业、个人三方的权益,企业不能将其折合成现金支付给员工。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你好,伤情怎么样呢
具体什么情况
么申请社保补贴 -发生工伤,如果公司不愿意配合,劳动者可以自己去当地劳动局认定工伤,再去申请评残鉴定。八级可以赔30个月的工资,九级赔19个月工资,10级可以赔12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如果伤者工资太低则按照省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来电咨询,详细说明你的情况
您好,工伤医疗保险怎么赔偿:医保与工伤赔偿无关,公司参加了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并不支付工伤医疗费,何况工伤赔偿不止医疗费,公司必须赔偿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另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