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是专门针对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人所进行的补充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后,受工伤的职工不仅可以得到原有的工伤保险补偿待遇,还能够获得商业保险机构赔付的伤残补助金等,这种补充工伤保险可以让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工伤职工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工伤保险未扣款对赔付没有影响,工伤保险只要参保生效后就受到保障,因为用人单位问题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险赔付标准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职工死亡赔偿额度最高,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死亡,享受以下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汽车自燃险按照如下标准赔偿:自燃险的保费=车龄费率×车损险保险金额,车龄费率规定如下:车龄为1年以下的新车,车龄费率在0.15%左右;车龄为1-2年的车辆,车龄费率在0.18%左右;车龄为2-6年的车辆,车龄费率在0.2%左右。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