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认定范围都有这些: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等等。
工伤认定范围都有这些: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等等。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企业不参加保险,则由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故调查不清时,员工或其亲属认为是工伤而企业不认为是工伤的,由企业承担“不构成工伤”的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指职工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那么工伤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呢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范围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导致的伤亡,应认定为工伤;但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并非由其所从事的日常生产、工作直接导致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