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工伤认定范围如何更合理

工伤认定范围如何更合理

2021.09.17 劳动纠纷 1218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六、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七、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544255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工伤认定范围如何更合理
    工伤认定范围如何更合理?接下来,就让我们和华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 工伤认定范围 如何更合理
    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条例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其中包括“删除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尽管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对这些修改做了详细的解释。但笔者仍认为,征求意见稿还有进一步完善的需要。首先,对现行条例“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应认定工伤”的规定,不宜简单地一删了之,而应充...
  • 工伤范围天津工伤认定范围
    对于工伤范围天津工伤认定范围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工伤认定的范围
    工伤认定分为一般属于贡山和视同为工伤两种情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 工伤的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受伤、工作前后在场所内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等伤害。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