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需满足多个条件,如工作时间场所内因工作受伤、从事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害或失踪、上下班非主责事故受伤、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等多种情况。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工伤认定”并非等同于“非工伤”之概念。工伤认定乃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流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某项伤害或疾病进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源于职业活动,进而判定该伤害或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主体主要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筹地区的相关部门承担具体工作,依据法规等判断职工受伤情形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等虽可申请但无认定权力,仅需提供材料配合调查,最终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所以其不包括在认定主体中。

工伤认定有一定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受伤、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事故受伤等,特殊情况可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作前后做预备或收尾工作受伤;履行职责受暴力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受伤等,还有其他法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