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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2021.05.12 劳动纠纷 167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没有。
工伤事故如果是外界暴力行为引起的,则事故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一种是基于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第二种是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赔偿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
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如果用人单位能行使所谓“追偿权”的话,实际上是剥夺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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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文

广东星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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