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知识产权 > 公司能有专利权吗

公司能有专利权吗

2023.02.18 知识产权 298人浏览举报
解析
公司可以有专利权。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为发明人提供相关条件,发明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报告编号:NO.202302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公司是否能有专利权

    公司可以有专利权。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为发明人提供相关条件,发明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邓伟娜律师 2023.03.21 258人看过
  • 公司专利权是谁的

    公司专利权属公司所有。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邓伟娜律师 2022.12.30 476人看过
  •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程序

    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程序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的专利,应当由全体权利人同意。部分权利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

    张艳波律师 2022.05.09 0人看过
  • 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邓伟娜律师 2019.07.24 1965人看过
  • 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

    依据《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邓伟娜律师 2019.08.12 1882人看过
  • 专利权未缴费专利权恢复期限

    未按时交纳专利年费而终止专利权的,应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提出恢复申请。也就是说专利权恢复期限为自收到专利终止通知后的两个月。

    张艳波律师 2022.05.09 0人看过
  • 简述专利权的定义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权的定义: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授予专利权要具备以下条件: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邓伟娜律师 2019.07.25 2075人看过
  • 如何取得专利权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由专利局进行审批。

    邓伟娜律师 2018.12.10 1433人看过
  • 专利权如何取得

    1、授予专利权通知;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3、登记手续;4、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6、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邓伟娜律师 2019.08.28 2887人看过

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 17097

    精选解答
  • 2923769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