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涛律师身兼数职,每一个称谓背后都蕴含着他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作为
安徽通闻
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是团队的领袖,带领着一群优秀的法律人,在法律领域不断探索前行。他负责制定律所的发展战略,指导年轻律师的成长,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案件。
同时,担任
铜陵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让他有机会参与到律师行业的管理和发展中。他积极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而作为铜陵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他更是专注于法律顾问领域,为政府、国企等各类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他们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运营。
武涛律师有着令人钦佩的职业经历。他曾在安徽省
肥东县人民
法院工作,这段经历让他深入了解司法审判的流程和规则,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他熟悉法院的工作方式和法官的思维模式,在代理案件时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握案件的走向和关键要点。
如今,他是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铜陵分所负责人。他的办公地点位于
合肥市
包河区徽州大道凤凰中心办公楼36层,一个充满现代气息的办公环境,也象征着他与时俱进的法律理念。目前,他担任着铜陵市
郊区人民政府、肥东县响导乡人民政府及下辖社区、肥东县古城镇人民政府下辖社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
公司、合肥恺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众多政府、国企单位的法律顾问。这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度和可信度,赢得了众多单位的信任和认可。
在武涛律师的执业生涯中,有许多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了他的专业技能和办案能力。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起他代理的
工伤纠纷案件——从否认
劳动关系到全额赔付16.8万,武涛律师力破违法分包工伤拒赔困局。
案件概述
某环境科技公司承包某学院食堂装修工程后,招用农民工武某(化名)从事瓦工工作,日薪450元。2023年10月,武某在施工中左足受伤,经诊断为左足外伤及趾骨骨折。然而,某环境科技公司却否认与武某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
工伤赔偿责任。面对这样的困境,武某委托了武涛律师为他维权。
办案策略与过程
-先行政确认,锁定用工主体责任:武涛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制定了详细的办案策略。他首先指导武某向人社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面对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主张武某仅为”临时用工”的抗辩,武涛律师展现出了他的专业素养。他积极收集并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从这些证据中可以清晰地看出武某受该公司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充分证明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最终,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确认某环境科技公司为用人单位。
-沉着应诉,两审行政诉讼均胜诉:某环境科技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试图推翻工伤认定结论。武涛律师全程代理应诉,他围绕”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及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条展开了严密的论证。这就像一场精彩的辩论,武涛律师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均驳回某环境科技公司诉请,工伤认定结论得以稳固。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在上班的时间段,在单位规定的工作地方,因为干工作的事儿受了伤,那就算是工伤。在这个案例中,武某是在某环境科技公司承包的食堂装修工程的施工期间,在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左足受伤,完全符合该法条的规定,所以人社部门和法院能够依据此规定认定武某所受伤害为工伤,该规则有力地支撑了案例中武某一方关于工伤认定的主张。
-精准计算,夯实赔偿请求基础:进入
劳动仲裁及
民事诉讼阶段,武涛律师展现出了他严谨细致的一面。他系统整理医疗费票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标准等关键证据,精准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逐项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及鉴定费,确保赔偿请求合法有据。这就像是在建造一座大厦,每一个赔偿项目都像是大厦的一块基石,武涛律师精心地构建起赔偿请求的坚实基础。
-直击违法分包与未参保核心:针对某环境科技公司提出的”临时用工应按劳务标准赔偿”等抗辩,武涛律师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违法分包工程且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费用,不存在”两种赔偿标准”之说。武涛律师的这一观点直击案件的核心,让用人单位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某环境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武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8512.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75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844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9362.5元、医疗费1178.84元、鉴定费280元,合计16852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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