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工资。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投资人可参与分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不会构成侵占,没有关联。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公司股东不在公司上班的,不拿工资,只拿投资分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如果仅为公司股东身份,和公司是不具有劳动关系的,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有表决权等权利,当然公司可以聘请股东担任管理人员,如果这种情况公司可以同股东解除劳动关系,但股东仍然是股东不过没有公司的职务了而已。
公司股东能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股东,股东接受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故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双方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公司股东权利: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这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行使权利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