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提前一个月通知怎么赔偿
2023.09.22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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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公司搬迁,超出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告编号:NO.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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