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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要登记

2021.06.01 公司法 1823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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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我国《民法典》在规定股权出质问题时考虑到股权登记机构的区别,对股权质押采取不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1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未交付质物的,合同不生效。 对此,《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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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婷

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

杨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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