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只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后形成股东会决议,公司就可以注销,但从实践操作中来看,必须所有股东都签字之后才能够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没有全体股东签字,就需要诉讼,由同意注销的股东起诉不同意注销的股东,然后才能够注销公司。
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
(1)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2)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3)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注销是要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的。
(1)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2)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3)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注销是要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的。
不一定,若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经全体股东同意的,则变更法定代表人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若章程无此规定的,则变更法定代表人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特殊表决权事项,即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决议通常由持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一般不需要。 公司法的一般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则视为同意。但章程另有规定的从章程。 而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则不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但对于发起人及高管转让股权的时间有限制。
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第18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据此,法律并没有规定清算组由全体股东构成,也没规定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股权质押不会转移股东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债权人的,只需要办理质权登记,不需要将股权转让给债权人,股东的权利还是由股东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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