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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否使用善意取得

2022.11.28 合同纠纷 1570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适用。股权既非动产也非不动产,故股权转让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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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龙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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