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结婚证后也会遇到已经登记了的姓名变更的情形,那么结婚证上面用原来的名字是不具有任何效力的,这里我对结婚证办理之后更名了的办理流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所在的婚姻登……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相关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三)登记。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男女双方亲自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籍所在的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领结婚证的条件:第一,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第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结婚证被烧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