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挂靠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挂靠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2024.04.19 劳动纠纷 416人浏览举报
解析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报告编号:NO.202404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挂靠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否合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沈辉律师 2018.11.13 1353人看过
  • 证书挂靠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

    袁超律师 2024.04.25 425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下岗或停薪留职到另一单位工作、或同时从事几份兼职工作等。在双重劳动关系下,一般都有一个正式挂靠单位,哪怕并不提供劳动,但可以领取最低工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张燕鹏律师 2019.08.05 1414人看过
  • 货车挂靠是否可认定劳动关系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

    袁超律师 2024.05.15 488人看过
  • 挂靠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

    袁超律师 2024.04.02 380人看过
  • 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不可以转让。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属于不可转让之债。

    韩翼驰律师 2019.07.22 3877人看过
  • 如何判定形成劳动关系

    可以看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来判定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袁超律师 2021.01.19 1217人看过
  • 委托关系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委托关系不一定可以形成劳动关系。首先双方需要满足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袁超律师 2020.03.30 1990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张燕鹏律师 2019.08.05 1211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16905

    精选解答
  • 56064974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挂靠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挂靠一般不形成劳动关系。从主体资格看,挂靠人非受被挂靠单位管理指挥;从劳动管理看,挂靠人自主性强;从经济利益分配看,挂靠人自负盈亏。特殊情况下,若符合相关条件,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 挂靠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呢,挂靠人和被挂靠的公司其实也不能算得上是员工和老板那种上下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那么紧密的经济利益和人身依附,自然也就不会形成我们所说的劳动关系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驾校与教练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驾校与教练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从主体资格、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报酬支付等方面分析,若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一般可认定形成劳动关系,反之可能仅构成劳务关系。
  • 学徒与单位是否形成劳动关系
    学徒与单位是否形成劳动关系要具体情况具体判断,一看学徒是否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二看单位管理及报酬支付情况;三看学徒工作性质。若以学习为主,单位不管理不付酬,类似师徒传授技艺关系,通常不形成劳动关系。
  • 挂靠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挂靠关系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从主体特征看,挂靠人自主性强,不像劳动者受严格管理;从权利义务内容看,双方围绕挂靠事项展开,与劳动关系有本质区别;从法律关系本质看,挂靠是经济合作或借用关系,非劳动关系。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