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授权发明专利是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获专利证书,专利权人有排他权;公开发明专利是申请在公报公布内容,处审查中,目的是让公众知晓和监督。前者有法律效力,可商用,后者用于交流和辅助审查。

专利申请流程中,受理是起始环节,专利局收到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文件后发受理通知书,确定申请日。受理后初步审查合格,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公开申请文件。两者都是重要节点,意义不同。

普通发明专利公开到授权无固定期限,一般需2到3年,期间要经实质审查等多个环节。审查员会审查新颖性等,有问题会让申请人修改或答辩。实际时间因领域、复杂度等而异,快则1年多,复杂的超4年。

发明专利配方不公开一般无效。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公开交流,获授权需公开技术方案。配方不公开难判断是否符合要求,也违背制度宗旨,审查会要求公开,否则申请会被驳回,配方通常要依法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有“已公开”和“已授权”两阶段。“已公开”指申请文件向公众公开,技术方案曝光但未获授权,目的是促进交流,也可能因条件不符不被授权;“已授权”则受法律保护,侵权会受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