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是要公开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方案能申请公开。拆迁补偿方案是属于政府要公布的信息之一,如果在征收的过程中没有对征收补偿方案信息进行公示、补偿不透明的,相关人员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拆迁补偿方案是应当公开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公开。国土资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内容,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经当事人签订之后是有效的,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出现:拆迁方和不是房屋所有权拥有人或权利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没有相关拆迁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视为无效等。
协议签了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拆迁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没有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内容。如果是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一定不能签,如果签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是没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协议有效的条件有以下几个,冒名签订的协议很显然不符合协议有效的条件: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