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钧律师是
重庆帅风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会员,还多次获重庆市优秀律师称号。他办案特点鲜明,注重运用专业知识和严密逻辑,能精准收集、组织关键证据。自1998年执业,办理超800起案件,服务众多单位。在
专利侵权案中,他助力乙
公司胜诉。他一直为客户解决难题,未来也会继续保驾护航。
在法律事务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纠纷时,总希望能有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为自己撑腰。郭钧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他现就职于重庆帅风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背景。此外,郭钧律师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多次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他自199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办理800多起案件,服务过众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以下,让我们通过他代理的一个案件,感受他的专业风采。
专利侵权迷雾:精准出击,拨云见日
在一个专利侵权案件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水泥生产线上使用的设备和方法侵犯了其“窑头外投料煅烧高活性混合材的方法和设备”的发明专利,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
侵权、拆除设备并赔偿10万元维权费用。一审法院认定乙公司未侵权,驳回了甲公司的诉求,但甲公司不服并提起上诉。
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乙公司的被诉侵权设备及生产方法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甲公司坚称被诉侵权设备上的构筑物就是投料口,且与窑头罩相通,符合
专利保护范围。乙公司则辩称该构筑物是废料排放口,与窑头罩不连通,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此时,郭钧律师作为乙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发挥了关键作用。他深谙专利侵权比对的“全面覆盖原则”,组织了现场勘验视频和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他精准指出被诉设备构筑物与窑头罩不相通的客观事实,说明该构筑物无法实现向窑头罩内投入物料的功能,且甲公司也未能证明乙公司使用了涉案专利方法。
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郭钧律师的观点,认为甲公司的证据不能证明被诉侵权设备具有涉案专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及使用了相应的生产方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郭钧律师通过严密的庭审抗辩逻辑和扎实的证据组织,成功为乙公司维护了合法权益,避免了10万元的赔偿损失。
结语
郭钧律师在专业领域不断深耕,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无论是专利侵权纠纷,还是其他类型的案件,他都能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他必将继续为广大客户披荆斩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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