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的
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年限是有差异的,比如,某城市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如下: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
房改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3、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而另一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规定如下:1.普通
商品房贷款、银行转移贷款最长期限25年;2.再交易房贷款最长期限20年;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 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临近退休,但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
一般情况下来说,有以下四种确定方式:
其一,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其二,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
其二,其中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一般为1—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
其三,购买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其四,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注: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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