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条件:(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等)给予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
大病救助主要是针对困难家庭和个人的一项医疗救助制度,例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申请大病救助,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9878tn=6。
关于印发《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09878tn=6。
农村大病救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怎样申请大病救助,首先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农村五保对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