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西的法律服务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坚定的信念、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责任感,在
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广西龙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郭欢欢。
职业底色
郭欢欢自2012年开始执业,多年来始终专注于广西刑事案件辩护。他将自己的职业理想与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紧密相连,选择在刑事案件辩护这条道路上不断前行。他深知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的重大影响,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转折,这也成为他坚守初心、用心办案的动力源泉。
在郭欢欢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焦某某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累犯案件极具代表性。焦某某因涉嫌该罪被刑事
羁押,
公诉机关初步指控涉案偷渡人员共计10人,且焦某某属于累犯,依法不能适用
缓刑,量刑建议在四年半以上。这个案件对于郭欢欢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挑战。
郭欢欢接受委托介入案件后,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他多次会见当事人,仔细核对每一次运送的时间、人员、经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阅卷过程中,他对
证人证言、辨认笔录、通讯记录等全部卷宗证据进行了逐项核查。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10人中有2名偷渡人员,在案证据链条并不完整,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庭审中,郭欢欢重点就此发表质证及辩护意见,据理力争该二人不应当计入本案运送人数。最终,法庭采纳了他的辩护观点,将涉案认定人数从10人调整为8人,为降低刑期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厘清量刑情节方面,郭欢欢也显得游刃有余。虽然焦某某属于累犯,法律明确规定累犯从重处罚且不能适用缓刑,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寻找从轻的空间。他提前向家属释明法律后果,打消家属对于缓刑的期待,把辩护的全部重心放在降低实刑刑期上面。他向法庭提出两项核心法定从轻情节:焦某某属于
共同犯罪从犯,只是听从上线指令,仅负责驾车运送环节,犯罪地位次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本案中有3名被运送人员因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最终没有实际偷越国(边)境,对应部分事实成立
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同时,针对控方提出的
自首、完整认罪认罚的认定,他结合当事人供述变化、案件证据情况客观发表辩护意见。
经过郭欢欢的有力辩护,法庭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将证据不足的2人从犯罪事实中剔除,确认本案运送人数为8人,认可被告人系从犯、部分犯罪未遂的从轻情节,同时认定被告人构成累犯,依法予以从重,不适用缓刑。法庭认为公诉机关原量刑建议过重,对量刑建议予以调整。最终,焦某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实现了刑期的大幅降低。
正如郭欢欢感言:“刑事案件辩护要尊重法律规定,不向当事人承诺不可能实现的结果,立足证据争取最有利的实刑结果,是辩护律师务实的办案思路。”在这个案件中,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自己的办案信条,彰显了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敬畏的态度。
赛道深耕
郭欢欢深耕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理,业务范围广泛。他擅长边境刑事案件辩护,在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除了边境类刑事犯罪,他在新型网络计算机犯罪、电信
网络诈骗犯罪、跑分案件、USDT虚拟货币案件、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非法经营、
侵犯著作权罪、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侵财类犯罪等方面也颇有建树。
在实务中,他多次实现批捕后
取保候审、剔除部分涉案事实降低指控、实报实销、重罪档次下争取缓刑、二审撤销实刑改判缓刑等辩护效果。尤其在未成年人案件中,他始终注重“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深知未成年人的可塑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更加注重从法律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为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郭欢欢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办案风格,在刑事辩护领域形成了自己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他以专业和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同行的认可,成为众多当事人在危难时刻值得托付的法律守护者。
律师简介
姓名:郭欢欢
律所职位:广西龙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核心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海关商检,擅长边境刑事案件辩护,具体包括边境类刑事犯罪、新型网络计算机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含团伙诈骗、境外诈骗、网络诈骗等)、跑分案件(掩饰隐瞒、帮信)等涉网犯罪、USDT虚拟货币案件、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非法经营、侵犯著作权罪、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侵财类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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