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然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来为大家一一进行解

购房合同丢失补办分三种情况:未做预售登记前,作废剩余合同重签;已做预售登记、未办按揭,登报声明后注销原合同重签再登记;已办按揭,除上述步骤外还需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补办要配合开发商,或有费用,新合同要妥善保管。

在生活中,难免会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弄丢了自己重要的文件。购房合同是购房者实际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有效凭证,同时也是对购房者利益提供保证的凭证,因此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当事人要妥善保管。并且日后在办理其他事项的时候,也是有可能用到购房合同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购房合同丢失不影响交房。应对办法有:有备案可到房产管理部门复印合同盖章,未备案则与开发商重签;收集付款凭证等证明购房事实;告知开发商,按要求提供材料、写丢失声明;凭补办合同或证明材料办交房手续。

购房合同丢失补办方式因情况而异。期房未办房产登记,可与开发商协商复印合同并加盖公章;现房已办登记,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管局查询档案复印备案合同;合同已公证,能去公证处复印存档合同,按要求提供材料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