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是有知情权的,明确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不参与管理的股东退股的方式有: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退出。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上没有退股这一种说法,不管是否参与公司的管理,都可以转让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在法定情形下请求股东回购股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
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管理不负法律责任。因为股东的权利是来源于出资,而不是经营管理公司。但是股东应当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不要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股东没有参与公司管理不负法律责任。因为股东的权利是来源于出资,而不是经营管理公司。但是股东应当尽到忠诚勤勉的义务,不要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视具体情况而定:1、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公司,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债务,股东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公司形式。具体来讲,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的话,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股东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也就是会做坐牢。第一是股东虚假出资。第二是股东在未经股东大会允许的情况下抽逃出资。
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管理,但是可以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管理,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但要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法律规定,对于公开招标,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只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有权利参与投标。所以分公司参与投标首先需要获得总公司的授权。
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还可以查阅会计账簿,但是不能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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