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工伤后,应先向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2、医疗终结期满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可以向雇主即老板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一)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交通费、食宿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 停工留薪。(七)护理费。(八)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工地工伤赔偿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工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发生事故的原因以及责任划分,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协议生效的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一般没要求,但是如果在工伤认定中没有通过,那就需要自己去赔偿。如果对方属于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