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冬冬律师,
山西德辩
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负责人,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具备多领域的专业能力,在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公司法、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方面颇有建树。在从事律师执业前,他有过丰富的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曾先后在银行及煤矿
公司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了会计师、经济师资格证书,还在拍卖公司从业并取得拍卖师证书。2019年,他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其执业证号为11410201910112292,服务地区主要为山西
临汾,律所位于山西省临汾市
尧都区向阳西路天鹅大酒店2号楼10层。多年来,他办理了大量案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类商事纠纷以及刑事案件方面都有独到见解,赢得了当事人的满意评价。
在
民间借贷中常遇到各种麻烦事。郑某某本以为朋友间借款有“二分利”的口头承诺,结果陷入追款难、利息无的困境,这也让很多人担心自己借钱出去会遭遇类似问题。
2013年4月,出于朋友情谊,郑某某借给夏某某、包某某夫妇5万元。对方当时口头承诺“月息二分”,并出具了
借条。开始的两个月,郑某某确实收到了每月1000元的利息,但之后对方就再也没主动付过利息了。到了2015年8月,郑某某多次催讨后,夏某某写下了《还款计划》,承诺每月还款1万元。然而,除了用煤抵顶1万元和零星现金还款共1万元外,剩下的4万元本金一直拖着不还。郑某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要,对方却总是以“手头紧”“再捋捋账”等理由拖延,让郑某某十分无奈。
郭冬冬律师接手案件后,先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梳理,包括借条复印件、还款计划复印件,还有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虽没作为核心证据,但可以辅助证明催收事实)。律师发现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借条和还款计划里都没有书面约定利息,只有郑某某说有“口头约定二分”,而且除了最初两个月的利息转账,没有其他书面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口头约定的利息如果没办法证明,
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二是被告夏某某承认借条和还款计划是真的,但说“微信还过部分钱”,可又拿不出转账记录,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三是被告包某某被传唤后没到庭,这就相当于放弃了答辩和举证的权利。郭律师建议郑某某不要追加其他复杂的事实,集中精力确定“剩余本金4万元”这个大家都认可的事实。
庭审中,郭律师主动承认了“用煤抵顶1万元”和“现金还款1万元”的事实,把诉讼请求里的本金准确调整为4万元,避免因为夸大金额影响法官的判断。对于利息,他根据法律规定,把主张从“月息二分”调整为“自起诉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这样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实可行,要是坚持主张没有证据的24%年息,很可能因为举证不足而被全部驳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口头约定利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在这个案子里,虽然郑某某说有“口头约定二分利”,但除了两个月的利息转账,没有其他书面凭证,所以法院不认可口头利息。在
民事诉讼里,谁主张谁举证。被告夏某某说微信还过钱,就需要拿出转账记录来证明,拿不出证据,他的说法就不能被法律认可。如果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逾期利息可以从催告之日(起诉)起算。在这个案子里,因为没有书面约定利息,法院就按照起诉日起算逾期利息。
郭冬冬律师在这个案子里没有盲目追求高息诉求,而是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果断放弃了无法证明的高息部分,把诉讼策略集中在“确认本金+合法逾期利息”上。这种务实的做法让法院顺利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结果既快又稳,让郑某某拿到了可以执行的依据。要是坚持主张没有证据的24%年息,很可能会被法院驳回利息请求,甚至影响法官对整个案子的判断。
同类案件维权要点如下:一是借条要明确,借款时,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一定要写在借条上,不能只靠口头约定;二是留存证据,每一笔还款、每一次催收信息都要保存好截图或凭证,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也能用来中断诉讼时效;三是及时起诉,如果对方不按时还款,不要无限期等待,要及时起诉,避免利息损失。
同时存在以下风险:一是口头约定风险,口头约定利息、还款方式等在发生纠纷时很难举证,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二是证据不足风险,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没有转账记录、借条不规范等,可能会导致诉讼请求被驳回;三是诉讼时效风险,民间借贷有诉讼时效规定,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所以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催收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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