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

2020.02.07 刑事辩护 112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注册前,都要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如实缴纳出资,既不能虚假出资,也不能随意地抽回出资。否则,违反了法律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对于引发比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惩处。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必须有一些人或单位依照法律的规定,筹办创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做的各项事务,如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政府报批、制订公司章程、举行创立大会、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等。这些人和单位就是公司发起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002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还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事的。

    张福昊律师 2018.11.22 1442人看过
  • 抽逃出资补回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抽逃出资后再补回出资可能仍然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张福昊律师 2021.11.24 778人看过
  • 冒名股东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罪

    冒名股东也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冒名股东是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唐博律师 2020.02.07 1238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1.隐名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秦江华律师 2024.02.29 100人看过
  • 如何证明股东抽逃出资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询公司自行公布的年报或到设立登记的工商局查询公司原始档案,通过信息判断公司股东是否按照认缴出资额及期限履行了出资义务。

    张福昊律师 2018.11.19 1542人看过
  • 股东可以抽逃出资吗

    股东不可以抽逃出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张福昊律师 2020.01.08 1554人看过
  • 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

    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认定股东抽逃出资: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证据;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证据;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证据等等。

    张福昊律师 2022.02.24 1061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是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等。

    张福昊律师 2019.08.19 1545人看过
  •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隐名股东会构成抽逃出资罪。隐名股东虽然未经工商登记,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因此只存在隐名股东补办手续的问题,而不存在其股东资格否认的问题。

    张福昊律师 2022.02.24 824人看过

唐博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

唐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56

    精选解答
  • 261985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