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不承认,警方也会侦查,根据案件证据来认定,证据不足时,无法认定强奸
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一般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建议当面咨询分析
构成帮信罪是要被判刑坐牢的,法定量刑区间是3年以下。
你好,如果不是很严重的程度,一般只是民事案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如果是非常严重的,涉及的罪名是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