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原则: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
合法性原则。按照合同规定,干扰事件的确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合理性原则。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以合同为依据原则;索赔的提出首先应当以承发包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条款为依据。实际损失原则;合理分担风险原则。逾期失效原则。索赔逾期失效制度对索赔权利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的时间和程序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责任和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两种情况外根据不可抗力的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教育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应遵守的原则是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1、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原则,即要求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行为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竞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能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