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虑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六种因素,但是具体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仍然存在规定不具体、不便于操作的问题。笔者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
在实践中,《民法典》中对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的作为过错方,因此而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没有规定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实践中,一般应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经济收入、年龄状况、对家庭义务的支付、当地一般的赔偿标准等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过错方损害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六种因素,但是具体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仍然存在规定不具体、不便于操作的问题。笔者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婚姻关
对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立法的建议: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应当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使得能够依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1.认定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因过错配偶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如何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法院考虑哪些因素一、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新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