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不让辞职无效,劳动者辞职是劳动者法定权利,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厂不让辞职,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授予劳动者的辞职权。或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工作辞职不让走,劳动者不用管,因为劳动者通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强迫留人的,劳动者可以直接报警维权。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辞职不让走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可以收集公司故意不给辞职到期的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并且不发工资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采取以下办法: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等。
工厂没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不发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辞职满30天了还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拒绝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或者去依法申请仲裁。一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