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专业律师助力当事人理性维权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江西三松
律师事务所的万伟律师在代理一起离婚纠纷案时,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一、案件详情
原告A(女)与被告B(男)于2011年通过网络相识,2012年开始
同居,2013年
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原告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被告不思进取、对自己不关心,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自2019年1月起,原告离家回到XX娘家生活,双方长期
分居无联系。其诉讼请求包括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原告
抚养,并用位于云山的
宅基地抵扣
抚养费。被告到庭应诉,表示“达到条件才同意离婚”,并要求原告从2019年2月起支付
子女抚养费。
二、万伟律师的代理思路
1.分居事实认定:原告自2019年1月离家至起诉时已分居六年有余,符合《
民法典》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定离婚情形。
2.被告态度分析:被告虽未明确同意离婚,但庭审中承认“夫妻感情确实不好”,这为认定感情破裂提供了有力佐证。
3.司法实践考量:被告到庭应诉且承认感情不好,与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形不同,
法院有较大可能支持离婚。
4.抚养费与财产问题:宅基地抵扣抚养费的诉求涉及财产评估和
强制执行问题,需在后续诉讼中进一步明确。
基于以上分析,万伟律师向当事人充分说明了诉讼前景,同时提示首次起诉虽有一定胜算,但法院仍可能基于“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牢固”的认定判决不准离婚,为当事人建立了合理预期。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系自由恋爱,夫妻感情基础较牢固,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尚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只要双方能互谅互让、相互理解,存在和好的可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A与B离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负担。
四、律师说法
1.分居事实不等于自动离婚:许多当事人误以为“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实际上仍需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且法院需综合考量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感情基础仍是重要考量因素:本案中法院强调双方系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牢固,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婚姻关系“劝和不劝散”的审慎态度。
3.诉讼记录的价值:首次诉讼虽未判离,但完整的庭审记录和被告“感情确实不好”的自认,为当事人半年后再次起诉奠定了有利基础。
4.抚养费与财产问题的处理建议:宅基地抵扣抚养费的诉求涉及财产评估和强制执行,建议在离婚诉求解决后,通过后续程序另行处理。
万伟律师表示,家事案件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本案虽未能实现当事人“一次性判离”的诉求,但通过专业的风险告知和规范的代理服务,帮助当事人建立了合理预期,为后续诉讼做好了充分准备。半年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将更有可能支持离婚诉求。专业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赢,更体现在帮当事人看清路、走对路。
万伟律师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中,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且精准的法律服务,即使首次判决未如当事人所愿,但也为其后续维权铺好了道路,让当事人感受到了专业律师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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