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上写孩子名字原则上房子的产权人就是孩子,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子归谁就是归谁,此时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则对于离婚协议上写的房产归属是可以变更的,也就是即使离婚协议约定了归哪一方也可以不执行。
离婚后买的房子一般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之后,夫妻已经解除,此时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所有的财产都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也当然应该归个人所有。
双方离婚时,关于房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没有关系的,应该区别对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如果是赠与女儿,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产归女儿所有。夫妻没有分割的权利。只有夫妻的共同财产才能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男方在买房写女方名字,且只有女方姓名的,则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房屋是加了女方姓名的,则应当认定归共同所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并不是说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两者没有必然的关联。但在个案中,有时双方为了能离婚,会达成一些妥协的条件,双方自己协商同意孩子抚养权归谁,房子就归谁,这是双方协议的结果,不是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