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人的口供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但它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判刑是根据全部证据和案件事实,由
法院依法作出的决定。口供只是证据之一,法院还会考虑其他证据,如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等。因此,犯罪人的口供并不是给自己判刑的唯一因素,而是作为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共同构成案件的全貌。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报告编号:NO.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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