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
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1)必须是一方受益。(2)必须使他方受损。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这些:(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二)他方受有损失,他方受有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构成条件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除精神利益外等等。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才构成不当得利,而代为清偿显然是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1、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似相对人所受损害的填补为目的。2、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不当得利之债不可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分,也就是说不会判刑的。
不当得利之债不能继承。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不当得利之债不是死者个人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而应返还权利人。
可以,但要看具体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并非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虽不属合同之债(合同债权),但亦属债的范畴。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当得利债权能否转让,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不当得利之债的转让,不当得利之债不属不可转让之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