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房屋如果是全款购买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除了有约定外,无论多长时间都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如果按揭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了首付款外,其他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共同财产,正是公权力机构依相关法条和理论所确认的属夫妇二人在婚姻期间所获得或积累的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任何可以为两人所共同使用、享受或支配的物品、财物或是无形财产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当夫妇双方面临离婚问题时,还在还贷中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另一半提出给予其所得还贷数额的一半作为补偿的请求。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只要夫妇二人在日后做出了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该房产成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该房屋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方选择独立承担购置房屋的全部费用,然而出于某些特定原因,不得不在房产证上添加伴侣姓名作为共有人之一,则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向另一半的赠予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该所购房屋理所应当地被认定为是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婚后购置房产并不必然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出现下列情形:即尽管某一方是在婚后才购得房产,但其所支付的购房款来源于自身的个人财产,并且该房产的所有权也仅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同时,该房产的贷款亦由其个人承担还款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