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房主去世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其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
1、继承人去往被继承人户口所在当地的有关部门办理户口注销以及死亡证明;
2、继承人去往当地供应处完成继承权公正程序,之后获得的历程公证书里需要清楚的表明其为已经离世的房屋户主的继承人;
3、继承人拿上公证书、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去往房屋管理中心最终完成房产证过户工作。
- 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报告编号:NO.202404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