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等。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只能在具体案件中,依照权利人的请求进行认定。同时考虑以下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
驰名商标只能在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1、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和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的申请,进行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认定驰名商标只能在具体案件中,依照权利人的请求进行认定。同时考虑以下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