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二.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下岗、待业等,收入偏低,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离婚后子女抚育费一般付至子女十八周岁,十六至十八周岁且能自食其力的可停付。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子女成年后符合特定情形、父母有能力的也应负担,判定要综合多因素。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那么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民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您详细讲解。一、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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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给付人能力综合确定。关于子女抚育费怎么给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