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2023.12.05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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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
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
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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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租的房产除“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指自用或自住的房产,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收房产税)外,其它类需要交纳房产税,也就是我们说的租赁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由出租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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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如果属于房产一类,那么就需要缴纳房产税,反之非房产,那么就不用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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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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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按照房产余值的1.2%申报缴纳房产税。单位出租房屋,可以按照租金收入的12%申报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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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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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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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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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造的售楼部需要缴纳房产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销售房屋而建造的临时设施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不属于财税地[1986]8号文件第二十一条免征房产税的列举范围。
沈辉律师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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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